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郝传峰律师.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..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.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.自执业.以来办理多起重大案件。现为天津易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.郝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.在办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中.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诸多的办案技巧.并总结出了有效的办案方法与办案模式.本律师办理经济合同案件,交通事故理赔.追讨.人身损害赔偿.借贷、劳动及工伤.各类.继承。擅长经济合同案件的诉讼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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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合同形式有哪几种
1、口头形式
它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,无需任何文字记载.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交易.一般来讲,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关系简单、交易标的额较小、交易快捷等特点,其大多属于现货交易.合同订立采用口头形式的优点就是方便、快捷、简单.因此现实生活中大量即时清结交易的存在,就决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口头合同.如果合同金额较大却采用了口头形式订立,这往往建立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.口头合同虽有其优点,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,那就是如果当事人选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,就要承担一些风险,如履行过程中难以约束对方、发生后难以甚至无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等等。
2、书面形式
《合同法》第11条规定了书面形式的定义,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和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.书面形式是《合同法》颁布前一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,与口头合同相比,书面合同多是履行期限较长、标的额较大、内容较复杂的合同,它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容易举证、分清责任,其优点与缺点正好与口头合同相反。
3、其他形式
这是《合同法》的新规定,鉴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,仅仅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。
合同形式有哪几种
说白了,又是那件翻来覆去都炒了一年多的离婚传闻。狗仔们为了营生动辄熬夜蹲点,报道小题大做,捕风捉影;两家粉丝为了偶像互相攻击,在社交平台上毫无理性地刷屏;明星们似乎也有说不出口的秘密,三天两头发表一些模棱两可的表态;吃瓜群众一边指责“狗仔无良”、“明星失徳”,一边把八卦看得津津有味。新媒体的快速发展,为媒体行业带来了巨变,新闻报道的方式更加丰富,参与新闻报道的主体也更加多元化。也许正是因为互联网提供了巨大的受众平台和更迅猛的传播渠道,媒体技术带来了更生动的报道方式和更突出的传播效果,近几年国内忽然冒出了“全民线人”、“专业狗仔”,只能说是媒体环境越来越宽松。红桥诉讼一定要律师吗,点击了解价格「资讯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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