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,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经过全球众多国家的艰苦谈判,1997年12月,《京都议定书》正式签订,并于25年生效。《京都议定书》为38个工业化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,并提出了排放贸易机制、联合履行机制、清洁发展机制等三种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。其中,《京都议定书》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(CleanDevelopmentMechani,以下简称CDM),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,与发展家开展项目合作,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,实现发达国家在《京都议定书》第3条款下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。
主要是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水环境承载能力,河道水污染,湖泊富营养化,生态破坏严重,生物多样性减少,生态系统功能退化,制约经济社会发展,危害人民健康,影响社会和环境安全。未来2年无锡仍将面临人口和经济总量长的巨大压力和挑战,水环境保护仍将面临很大的压力,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健态城市需要,必须在以往水污染治理、水环境保护的基础,跨上新台阶,实施水生态修复和建设,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长方式转变,保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提高生活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