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和平律师,当面讲解「资讯」
郝传峰律师.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..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.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.自执业.以来办理多起重大案件。现为天津易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.郝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.在办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中.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诸多的办案技巧.并总结出了有效的办案方法与办案模式.本律师办理经济合同案件,交通事故理赔.追讨.人身损害赔偿.借贷、劳动及工伤.各类.继承。擅长经济合同案件的诉讼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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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合同形式有哪几种
1、口头形式
它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,无需任何文字记载.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交易.一般来讲,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关系简单、交易标的额较小、交易快捷等特点,其大多属于现货交易.合同订立采用口头形式的优点就是方便、快捷、简单.因此现实生活中大量即时清结交易的存在,就决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口头合同.如果合同金额较大却采用了口头形式订立,这往往建立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.口头合同虽有其优点,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,那就是如果当事人选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,就要承担一些风险,如履行过程中难以约束对方、发生后难以甚至无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等等。
2、书面形式
《合同法》第11条规定了书面形式的定义,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和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.书面形式是《合同法》颁布前一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,与口头合同相比,书面合同多是履行期限较长、标的额较大、内容较复杂的合同,它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容易举证、分清责任,其优点与缺点正好与口头合同相反。
3、其他形式
这是《合同法》的新规定,鉴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,仅仅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。
合同形式有哪几种
那时心里承受的压力比较大,我记得当时自己在一个角落里一直在打一台架子鼓,后把鼓全部都打破了。不过现在的我基本上是不会再出现这些情况了。”跨界≠改变想改掉的习惯,是“好吃”消瘦的身材,冷冽的气场,李宇春在近几年受到了越来越多时尚品牌的青睐。不过,要知道以前,“时尚”在李宇春心中还是浮夸与表面的代名词。直到212年,和法国时装大师高缇耶的合作,才改变了她对时尚的很多看法。“他对工作的热情不亚于创作一首曲,平日里可以嘻嘻哈哈,但也可以摆弄一个下午的裙摆。天津和平律师,当面讲解「资讯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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